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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学校招聘公告

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职业中专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时间:07-14 浏览:55 邵阳 高校

为加强城步苗族自治县职业中专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2号令)、《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25名教师。现将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教师25名,招聘计划与岗位要求见附件《城步苗族自治县职业中专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管理办法及待遇

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聘任合同,试用期满后参加单位岗位竞聘确定岗位等级。

三、招聘基本原则和条件要求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除需符合《岗位计划表》中的条件外,同时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6.因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受过刑事、行政处罚的人员;   

7.本县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工作人员;

8.不接受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报考,在读的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与方法

整个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试教)、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cbxrzj/***)、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网站(***cbxjyj/***)发布(以下简称公告发布网站)。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0日至7月22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进行网上报名,本平台不推荐使用苹果设备或手机等移动终端,请使用电脑登录网页进行注册报名。

3.报名时提供电子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过期身份证,下同)、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证书扫描图片需完整包括姓名、专业类别等信息)、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及近期一寸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大小30-200KB以内,不得使用身份证或纸质照片翻拍上传)等,单张图片大小不宜超过500KB,图片总量大小不宜超过10M,否则容易造成上传失败导致报名不成功。应聘者用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次。

(三)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期间进行资格初审,由城步苗族自治县职业中专负责。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2.相关要求

(1)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或多报岗位,多报岗位者取消报名资格且不另行通知。投递资料不全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2)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行为负责。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可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但在2023年8月31日前需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的应届学历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教师资格要求:须具有高级中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聘用后两年内(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5)本公告中“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2022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6)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具体参考《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岗位专业条件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认定,报县人社局备案。

(7)报名者必须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和本公告等有关规定。

(8)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最低比例不得低于3: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或达到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其他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达不到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笔试

1.笔试实行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2.笔试内容为专业科目本科层次相关专业知识。

3.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方式:报考人员在笔试前3日登录人事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pp://***)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笔试时间:2023年7月29日,上午9:00至11:00。

笔试地点:(具体地点及相关要求见准考证)

5.参考者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参考,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五)现场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拟面试人数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现场资格审查对象,如最后一名有多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则一并确定为现场资格审查对象。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或通知(见公告发布网站)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平台下载并打印的报名表;

2.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加盖院系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同时必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高级中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聘用后两年内(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5.非本县在职在编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6.招聘岗位中专业方向有要求但毕业证未明确方向的,需提供专业方向证明。

7.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现场资格审查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面试(试教)

1.面试采取微型课试教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学术水平。实行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占综合成绩的40%。备课30分钟,试教10分钟。

2.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超过岗位计划人数,即没有形成有效竞争),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或通知(见公告发布网站)

4.面试通知单打印方式:报考人员在面试前3日内登录人事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pp://***)自行下载并打印面试通知单。

5.面试者凭面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试教)。

(七)体检

1.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试教)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分数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以获得评委有效评分最高分的优先入围,如还相同则以评委有效评分次高分为准。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时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体检费用自理。

4.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岗位,可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递补一次。因怀孕导致部分体检项目未完成者可先参加考察,待孕期结束完成未检项目并合格后方可聘用。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同时核查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考察时需提供本人档案。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原公告发布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十)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服务期限为五年的聘用合同,五年内不得调动工作单位,辞职的按合同作违约处理。聘用合同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社局批准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如聘用后自动放弃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到岗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准参加我县公开招聘考试和引进人才考试。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签订承诺书,必须在聘用后两年内(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五、其他

1.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因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考察对象确定后不再进行递补。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不符者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未尽事宜,以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最终解释为准。

六、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招考工作,县人社局负责指导监督。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相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内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进行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0739-7368027

举报电话:0739-7361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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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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